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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(2021年第四批)》,经考试,确定以下人员为体检、考核对象。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序号 |
应聘岗位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历/学位 |
毕业学校 |
1 |
第三临床医学院专任教师 |
张知云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浙江中医药大学 |
2 |
基础医学院专任教师 |
刘天浩 |
男 |
研究生/博士 |
暨南大学 |
3 |
基础医学院专任教师 |
刘莹莹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北京大学 |
4 |
基础医学院专职科研人员 |
章晶晶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上海交通大学 |
5 |
公共卫生学院专任教师 |
李娇妹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浙江大学 |
6 |
公共卫生学院专任教师 |
张小英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第二军医大学 |
7 |
公共卫生学院专任教师 |
刘怡琳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南昌大学 |
8 |
药学院专职科研人员 |
曹鹏然 |
女 |
研究生/博士 |
中国药科大学 |
9 |
药学院专任教师 |
陆嘉晖 |
男 |
研究生/博士 |
浙江工业大学 |
二、体检要求
1.以上所有人员体检参照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修订后)的有关规定执行;请自行下载《体检表》(见附件)。
2.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按规定要求进行。
3.费用由受检者自理。
4.不按规定的时间、要求参加体检,视作放弃资格。
5.请上述人员于2021年8月6日前将《体检报告》、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邮寄给学校人事处。联系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86613535。地址:浙江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
三、考察考核
入围体检人员需在用人部门进行实习实践,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跟拟录用人员商定,实习实践考核作为考察考核重要组成部分。考察考核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进行。